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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徵費你要知♻️

垃圾徵費條例草案在香港討論多年,但仍未能順利通過。與附近的亞洲地區相比,香港在源頭減廢上,可以說是大大落後。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其他國家的徵費情況,看看香港有甚麼地方可以借鑒借鑒。

南韓:自1995年開始實施垃圾徵費,首六年間, 垃圾量由最初每日近 5 萬噸減至 2.7 萬噸。政府另外設立了獎金舉報制度去懲罰free rider,被捉到的人需要繳交大約HKD 7000的罰款,舉報人還可以獲得當中8成 (約HKD 5000) 作為獎金。

台灣:自2000年開始實施垃圾徵費,人均垃圾量減少6成。當地環保局會加派人手巡查,亦訓練環保義工去留意社區中有無人違法棄置垃圾。

日本:日本就更不用提了,可以說是垃圾徵費的模範國家。政府早在小學階段已經教授學生垃圾分類的知識,哪些是可燃的,哪些是不可燃的,他們自小就懂。久而久之,普遍市民會覺得不做分類會有內疚感和壓力,覺得不這樣做會為其他人帶來麻煩。


新加坡:自1996年開始實施垃圾徵費。雖然效果沒有以上國家好,但勝在他們回收率高。再加上他們會將不能夠回收的垃圾拿去燃燒,轉化成能量,所以最後只有3成的垃圾需要以堆填去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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